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09月10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王振东,注册资本为贰亿伍仟万元整。
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企业。前期已经建设了一期、二期,并经营运行多年。该企业于2018年6月取得了台州市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文件(路发改许可【2018】64号)。三期项目位于原有一期、二期厂区外的北侧地块。2021年11月,三期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该企业于2024年3月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期项目的安全现状评价。
该企业为城市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含第1号修改单),该企业属于“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中的“4417生物质能发电”行业。不属于工贸八大行业。
该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液碱(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20%氨水(氨溶液【含量>10%】)、盐酸、乙炔、氧【压缩的】和柴油。涉及使用可燃爆粉尘有活性炭粉。电气设施中涉及使用到六氟化硫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