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福特威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14日,法定代表人潘良佑,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永昌村永桥,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胶鞋。公司占地面积约11000m2,职工130人。
根据企业提供的原辅物料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辨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石脑油、1,2-二甲苯、胶浆(含石脑油65%,二甲苯5%)、亮油(含石脑油85%,二甲苯3.5%)、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料)、橡胶硫化剂S-80(含硫磺80%)、液化石油气。
本项目使用的橡胶硫化剂S-80为粒径约3mm的圆柱状固体颗粒,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XG1-2019可知,该企业属于C1954橡胶鞋制造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辨识,该企业不属于该目录内行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