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官塘采石场(以下简称“该矿”)成立于2009年12月,由三门县国土资源局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22万吨/年。
该矿于2012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到2015年2月22日)。2013年6月份,经股权转让,三门县恒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取得该矿采矿权。2015年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未能延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停产。
2024年8月20日,该矿重大隐患整改基本完成,可进入延期换证程序,故业主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三门县官塘采石场进行安全现状评价。2024年9月23日,三门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关于要求对三门县恒为矿业有限公司(官塘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停产整改核查的报告》(三应急〔2024〕66号),向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矿山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可进行下一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